樓上落杯子砸傷路人頭 追蹤
  成都商報訊(記者 周茂梅)14日晚,川大法學院法學研究室組織師生就成都“天降杯具案”及所適用的《侵權責任法》“87條”進行了研討,併為受害當事人支招,遭遇天降橫禍後,如何科學選擇適用法律,才能減少損失並最大限度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。
  研討會上,有學者根據現行法律對“杯具案”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核算了一筆賬,“即使當事人最終能完全獲得法院的支持,得到相應補償,也可能得不償失。”有學者建議,當事人可以選擇包括《社會保險法》在內的其他法律進行適用,不僅能減少訴訟成本,還能最大程度獲得賠償。
  面對越來越多的高空拋擲物侵權事故的發生,法律應該如何進一步完善,成為了研討會的重要內容。有學者提出,可以考慮將高空拋物事故納入強制險範疇,如商業性寫字樓購買高空拋物損害險。也有學者提出,通過儲備物業商業風險基金來支付類似侵權損失費。
  研討會上,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侵權法研究所副所長、川大法學院副院長王竹,對“連坐”法條的立法背景、現實尷尬及對高空拋物侵權糾紛的解決方向進行瞭解答。王竹表示,“連坐”法條的瑕疵在實施中越來越突出,要從根本上解決類似糾紛的法律依據問題,可以考慮從強制保險責任制、社會保險責任,以及物業管理條例等多個方面進行完善。  (原標題:高空拋物事故可考慮納入強制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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